乐山市商务局

乐山市商务局关于乐山市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申请平台第三方服务机构的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1-16 18:49     来源:市商务局   浏览量统计:  网站:乐山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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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乐山市2025年加力扩围促消费12条措施》精神,为推动乐山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落实,提振消费信心、释放消费潜力,根据工作需要,拟比选确定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申请平台第三方服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乐山市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申请平台第三方服务

(二)最高限价

不超过20万元(本项目比选报价不能超过预算金额)

二、项目服务内容

(一)按照《提高个人乘用车更新补贴标准工作方案》《加力实施电动自行车更新补贴工作方案》《支持家电数码产品更新换新工作方案》设计补贴申请平台,及时提供安全、稳定的政策申报平台。

(二)负责政策实施期间的平台网络维护和平台问题处理。

(三)根据市商务局需要设计补贴申请端口,最多不超过4个。

三、报名及比选有关要求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凡有意参加比选投标者,请于2025年1月16日至1月20日17:00前,在市商务局4楼市场体系建设科(409室)现场提交比选报名表(附件)报名。

(二)比选时间和地点

2025年1月21日上午10:00,开选地点乐山市商务局四楼415会议室,迟到视为自动放弃,开选时间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三)比选申请人报名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投标人不得具有限制或禁止竞标情形;

(2)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3)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采购人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

(四)参加比选应提供的资料

1.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加盖鲜章);

2.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加盖鲜章);

如需委托授权代理人办理,则提供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加盖鲜章、双方签字)、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加盖鲜章);

4.项目方案及报价书(一份,加盖鲜章);

5.承诺书(一份,加盖鲜章);

6.其它证明资料(包括项目实施方案、类似服务案例、获得荣誉、服务人员资质等,加盖鲜章)。

以上材料应汇编成册(一式五份),用文件袋密封好并在封口处加盖印章。报名单位须准备比选材料原件,以备查验。

特此公告

联系人:乐山市商务局王女士;

联系地址:乐山市春华路南段608号409室;

联系电话:0833-2413962,0833-2413993。

附件:比选报名表.docx

乐山市商务局

2025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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