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商务厅等7部门印发的《四川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商务厅《关于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参与主体征选工作的通知》,市商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征集四川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政策参与主体的通知》等精神,经自愿申报、县(市、区)相关部门初审推荐、市级复核工作组复核确认,现将拟参与主体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自2024年10月25日至10月29日。
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商务局(牵头负责销售主体、其他部件回收主体征集)、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负责废锂离子电池回收主体征集)、市生态环境局(牵头负责废铅蓄电池回收主体征集)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所反映具体事项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方式和所反映具体事项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市商务局王老师,电话2413962(工作日),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南段608号409室。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徐老师,电话2132236(工作日),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郑坝街96号210室;
市生态环境局李老师,电话2411171(工作日),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西段553号20楼2007室。
乐山市商务局
2024年10月25日
主办单位:乐山市商务局 单位地址:乐山市春华路南段608号 联系电话:0833-2421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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