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商务局

乐山市商务局关于补充征集全省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参与企业(第三批次)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8-30 18:07     来源:市商务局   浏览量统计:  网站:乐山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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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政策措施》)精神,按照《商务厅等14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四川省家电以旧换新补贴工作方案》等要求,结合我市全省家电以旧换补贴政策推进工作实际,经商务厅同意,现公开补充征集全省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参与企业,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按照企业自愿申报原则,由意向企业向属地商务主管部门提交申请并附所需资料的纸质文件及电子版材料,纸质资料应当制作成册并加盖公章。报名截止2024年9月4日。

二、报名条件

专业家电连锁销售企业、综合性大型零售企业、家电生产企业(销售机构)、线上线下融合的销售企业等均可参与以旧换新申报,且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依法登记注册,经营实力较强,有良好的经营管理经验;

2.销售企业网点辐射到县(市、区)或具备配送到县(市、区)的条件;

3.具有较强的仓储及配送能力,保证货源充足、供应及时;

4.具备完善的家电送货、安装、调试、维修售后服务体系;

5.企业的销售网点具有通过家电以旧换新平台记录、查验以旧换新有关信息的能力;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报名材料

(1)申请表(附件2);

(2)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符合申报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区县推荐

属地商务主管部门收到企业申请后组织初审,将初审通过的企业向市商务局推荐,并于9月5日前将推荐文件、推荐企业汇总表(附件3)、企业申请材料报市商务局(纸质材料一式3份、电子材料u盘报送)。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开展专家评审,评审通过的企业名单面向社会公示。

五、其他事项

请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高度重视,一是按照《若干政策措施》中明确的16个家电品类开展企业摸底,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参与全省以旧换新补贴政策;二是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本次印发的家电以旧换新政策调整较大,政策享受的要求降低,家电补贴的品类增加,政策吸引力更强,各地要争取政策全民知晓,并转化为购买意愿和消费。三是加强以旧换新政策参与企业的业务培训,帮助企业做好消费者的填报指导,不断提高申报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

特此通知。

附件:

附件1.docx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咨询方式

附件2.docx申请表

附件3.docx县(市、区)推荐企业汇总表

乐山市商务局

2024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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