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商务局

医疗康养招商推介活动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9-13 17:33     来源:市商务局   浏览量统计:  网站:乐山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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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世界重要旅游目的地建设,拟于近期赴北京举办医疗康养招商推介活动。现开展医疗康养招商推介活动第三方服务机构公开比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比选单位

乐山市商务局

二、比选项目

医疗康养招商推介活动

三、项目内容

1.推介乐山医疗康养投资环境和相关项目

2.意向对接洽谈

四、项目金额

不超过10万元。

五、申请人报名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投标人不得具有限制或禁止竞标情形;

(2)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3)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采购人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

六、公告发出时间

本比选公告自2024年9月14日至9月20日,在乐山市商务局官方网站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七、报名办法

凡有意参加比选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1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24年9月20日18时00分,在乐山市商务局4楼产业科(408室)现场报名或发送邮件(邮箱地址:345392315@qq.com),提交比选报名表(详见附件)。

八、开选时间

2024年9月26日上午10:00,迟到视为自动放弃,开选时间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九、开选地点

乐山市商务局4楼会议室

十、开选现场应提供的资料

1.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加盖鲜章);

2.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加盖鲜章、双方签字)、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加盖鲜章);

3.项目方案及报价书(一份,加盖鲜章);

4.承诺书(一份,加盖鲜章);

5.其它证明资料(一份,加盖鲜章)。

以上材料应汇编成册(一式五份),用文件袋密封好并在封口处加盖印章。报名单位须准备比选材料原件,以备查验。

十一、联系方式

比选人:乐山市商务局

地址:乐山市春华路南段608号

联系电话:0833-2421239

附件 比选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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