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商务局

乐山市商务局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事项清单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3-08-25 17:59     来源:市商务局   浏览量统计:  网站:乐山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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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商务领域市场主体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主动转变经营理念、践行绿色低碳发展。按照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商务厅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专项机制>的通知》(川商资流2023〕13号)、乐山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关于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乐环委2023〕3文件要求现公开《乐山市商务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事项清单》(以下简称《清单》),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请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相关行业商协会、商务领域广大市场主体积极主动参与《清单》中的相关工作,共同做好商务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特此公告。

附件乐山市商务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事项清单

乐山市商务局

2023年8月25日

乐山市商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事项清单

事项名称

具体内容

一、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治理

1.深化级部门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协同监管,指导和推动(市、区)打击非法回收拆解、规范资质企业回收拆解行为

2.常态化开展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回头看工作

3.引导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通过技术改造、设备升级、模式创新和市场竞争等方式,提升资源可回收利用水平

二、商务领域塑料污染和商品过度包装治理

4.贯彻落实商务领域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报告相关要求,深化统计监测工作

5.指导和推动(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行业商协会等,引导餐饮企业落实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吸管、塑料袋等相关要求,加强可替代品推广应用;促进展会绿色办展,减少展销商品过度包装,减少一次性塑料制品的提供和使用

6.指导和推动(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行业商协会等,引导药品流通企业逐步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在商务领域消费促进活动中积极融入绿色消费内容,引导商贸流通企业和消费者减少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和使用,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和文明、健康、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

7.指导和推动(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行业商协会等,引导当地商场、超市等零售企业推广使用环保布袋、纸袋等非塑制品和可降解购物袋,逐步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推动绿色商场发展

8.指导和推动(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行业商协会等,对电商从业者提出快递包装减量化、塑料制品减量替代等要求;优先采用可重复使用、易回收利用的包装物,优化物品包装,减少包装物使用;落实电子商务物流绿色包装技术和管理方面的行业标准

三、商务领域生活垃圾分类治理

9.促进行业规范化、绿色化、规模化发展

10.指导和推动(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推广连锁加盟、互联网+回收社区+回收等回收新模式,促进二手商品交易发展

11.持续推进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

12.指导和推动(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行业商协会等,引导相关企业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和餐饮行业反食品浪费制度,大力开展光盘行动

13.建设绿色机关,带头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不主动提供一次性餐具,限制使用一次性纸杯,积极采购绿色节能办公用品及设备,树立绿色办公新风

14.在商务机关和属事业单位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普及活动,指导和推动(市、区)商务主管部门结合实际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活动

15.联合级有关部门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与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两网融合

四、商务领域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治理

16.将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内容纳入流通业发展规划和商务相关文件中

17.配合有关部门推动生态工业园区建设

18.大力发展绿色低碳贸易

19.制定并动态调整、公布商务生态环境保护事项清单

20.配合推进国家和我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重点城市建设和“无废”城市建设

21.做好商务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考评有关工作

注:清单内的内容,随相关法律规范和政策文件的变化进行动态调整并及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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