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汽车咨询"的回复
姓  名:  廖** 提交时间:  2020-12-07 受理编号:  20201207164520233
主  题:  报废汽车咨询
信件类型:   领导信箱 受理单位:  市商务局
留言内容:
 领导您好: 首先,非常感谢您在百忙之中进行释疑,我想咨询一下有关乐山的报废汽车政策,国三的乘用车(老款普力马)即将报废,还不知道应该联系哪方,再者,国家有关报废国三乘用车的补贴政策是怎么个申请流程,有关汽车下乡的以旧换新补贴又是哪样的流程,2个补贴是不是都可以申请,还请帮帮忙,权威科普一下,万分感谢。
回复状态: 已回复 回复时间:  2020-12-15
回复结果:  廖学军:   你好!关于你对报废汽车相关事项的咨询,我局回复内容如下:   一、机动车报废流程   机动车辆报废需到国家认定的具有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的企业办理。由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机动车行驶证原件、机动车号牌,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公安部门办理注销登记,完成后将注销证明转交机动车所有人。   目前,我市具有国家认定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的企业有两家,分别为乐山市金属回收有限责任公司和乐山市欣倍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责任公司。   二、机动车报废补贴政策   2013年4月,财政部和商务部印发了《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对老旧汽车报废更新给予政策补贴。2016年12月,财政部印发《关于清算老旧汽车报废更新中央财政补贴资金的通知》,明确“经报国务院批准,中央财政不再安排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自此,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停止。   今年初,我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的通知》(乐农函[2020]1号),对自愿报废老旧农机并购买新农机的给予适当补助。目前,我市执行老旧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其他报废机动车暂无财政补贴政策。   感谢对乐山商务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特此回复。                                              乐山市商务局                                             2020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