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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商务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家政服务业信用体系建设项目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11-13 04:33     来源:市商务局   浏览量统计:  网站:乐山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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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

按照省商务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家政服务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商服贸〔201938号)和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家政服务业信用体系建设项目资金的通知》(川财建〔2019117号)文件要求,市商务局、市财政局联合拟定《关于报送2019年乐山市家政服务业信用体系建设资金使用方案的请示》(乐商〔201951号),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具体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一)家政企业建立信用档案。支持我市参与商务部“百城万村”家政扶贫的家政企业和规模以上家政企业(以下均简称为“重点家政企业”)注册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家政服务业信息管理平台,填报企业信用信息,推动我市家政服务业信用体系建设。

(二)家政服务员建立信用档案。支持重点家政企业为所属家政服务员建立信用档案。

(三)家庭服务业协会信用建设。支持乐山市家庭服务业协会开展信用建设和宣传。包括信用体系宣传推广、诚信培训和讲座、行业标准和合同宣传、制发宣传资料等。

二、支持标准

(一)家政企业建立信用档案补助对重点家政企业注册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家政服务业信息管理平台并填报企业信用信息,企业信用记录完整度达85%以上的,按不超过2万元/户标准给予企业补助。

(二)家政服务员建立信用档案补助。对重点家政企业指导所属家政服务员(需提供社保证明、近三个月内的工资发放银行转账证明、有效的劳动合同三者选其一,年龄18-60岁)下载安装、注册家政信用手机APP,通过手机APP完成人脸识别、人证合一等验证,填报家政服务员信用信息,企业上报经商务部审核通过,且家政服务员信用记录完整度达85%以上的,按不超过0.05万元/条(条数即重点家政企业通过家政信用平台APP填写家政服务个人信用信息数量)标准给予企业补助,补助总金额不超过45万元。

(三)家庭服务业协会信用建设补助。支持乐山市家庭服务业协会开展信用建设,用于印制资料,举办一场全市信用建设培训(不少于100人次)及一次进社区宣传、一次进贫困区县宣讲,三场培训宣传活动均完成后,按不超过10万元的补助标准给予乐山市家庭服务业协会一次性补助。

三、申报单位及申报材料

(一)申报单位

1.我市参与商务部“百城万村”家政扶贫的家政企业和规模以上家政企业。

2.乐山市家庭服务业协会。

(二)申报材料

具体申报材料、要求详见附件1-8

四、申报程序

(一)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具体组织辖区内项目申报工作。

(二)20191120日前,符合条件的企业、单位向注册地所在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一式四份),纸质文件统一用A4纸打印装订成册,封面加盖申报单位鲜章、有资料目录。

(三)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当地财政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于20191130日前,将项目资金申请报告、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9)、申报材料(均一式两份)盖章后报至市商务局汇总。

(四)商务局、市财政局复审后将资金申报明细向社会公示,公示完毕无意见,1230日前,按规定拨付至各县(市、区),各县(市、区)于2020210日前,完成企业兑付工作。

五、其他事项

各县(市、区)要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原则,认真组织好项目申报。严格初审,对申报项目的合法、合规、真实性负责,被列入“信用中国(四川)”网站“联合奖惩”栏目“失信黑名单”以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单位不能进行项目申报。同一项目内容不得重复多头申报中央、省级、市级各类财政资金,一经发现,追回财政资金并取消今后年度申报资格。

   (附件:略。详情请咨询市商务局市运科,电话:242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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